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前尽调和贷后管理,以及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
近日,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连开8张罚单,罚单显示,福州农商银行八一七路支行、仓山支行、建新支行、连江支行、五四北支行、迎宾支行、新店支行7家支行及2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315万元,案由均为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前尽调和贷后管理,以及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福建银保监局2021年4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迎宾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
44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建新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
4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仓山支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50万元。
此外,福建银保监局公布的40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员工严生柱对仓山支行、建新支行、迎宾支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负主要责任,福建银保监局对严生柱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新店支行因“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60万元。
42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五四北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被处以罚款60万元。
4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连江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
46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州农商银行八一七路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50万元,同时对该支行员工陈碧云给予警告。
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前、贷后管理,向公职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问题,一直是监管严查的重点方向。福州农商银行7大支行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触碰到了监管红线。收到罚单不是结果,更像是一记警钟,督促其合法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