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下称《规范》)的通知。
其中指出,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此外,两部门还明确,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其中包括新技术“深度伪造”,要求不得“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在就《规范》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规出台的目的是引导网络主播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将有利于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行业秩序,通过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业主播应取得执业资质
《规范》第十三条明确,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近年来,针对涉及医疗、金融等专业领域网络直播行为的监管政策持续出台。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要求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序良俗、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并明确提出:“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
6月7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到,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垦丁律所苏州分所主任朱骏超向21记者分析,此前直播行业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执业资质备案的要求,属于各直播平台自行把控相关风险的行业自治状态。如斗鱼平台内容管理规范中就提及“禁止非专业人事提供医疗、金融等专业建议,或冒充专业人士从事相关活动”,属于“君子协定”,而平台审核端如发现类似直播内容,往往会采取一刀切,即直接断开链接或封禁直播间内容的做法。
“这一新规将大幅提高医疗、金融、法律等高度专业内容直播的门槛。”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指出,新规一方面会导致大量非职业主播不得不退出相关内容直播领域。另一方面,对诸如医生、律师、教授等职业群体而言则是定向利好,直播行业会因此产生新的内容服务需求。
朱骏超也认为,要求专业主播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从规范主播行为及直播行业的角度来说,无疑将起到正向推动作用。他分析,《规范》出台后,一些尝试“鱼目混珠”,借助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博眼球”、进行不良舆论导向的直播内容,将会受到严重限制。
同时对于直播平台而言,新规明确了对相关直播内容资质审核及备案的义务,而随附义务到来的,则是对于更为专业领域的直播内容,平台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范引导,以开展相关内容的引入。“相关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在合法合规的平台背书下,也能够有一个新的科普及营销的渠道。”他说。
关注深度伪造等新技术
《规范》还与时俱进,结合当前新技术的发展,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列入了参照执行的范围。第十四条还要求,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使用换脸等深度伪造技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党史、历史等进行伪造、篡改”。
当前直播技术不断发展的现实情况下,“AI换脸”等各类换脸、变装类组件成为直播内容的新卖点,同时也可能成为不良主播利用技术进行违法犯罪的重要道具。
“深度伪造”(Deep fake)是英文deep learning(深度学习)和fake(伪造)的混合词,即利用深度学习算法,进行音视频的模拟和伪造。尽管存在一些正向应用,但深度伪造技术也暗藏着财产侵害、人身侵害、危害公共安全甚至国家安全的风险。
监管部门早已注意到这项新技术背后暗藏的合规风险,有关部门已制定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强化规制。例如,2019年11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
2021年3月,针对部分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未履行安全评估程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就曾依法约谈了11家企业。
艾媒咨询CEO张毅指出,当前各网络平台通常设置了专门的智能识别系统和人工审核流程,直接出现涉及历史人物的影像、图片和文字内容通常都不会直接通过。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制作方会选择用换脸为卡通形象、遮挡等方式规避系统检测,部分平台也对此采取默许的态度。他认为,《规范》适时点出该问题,有助于进一步保证网络内容合规,限制此类带有“擦边球”性质的不规范行为。
浙江垦丁律所苏州分所潘恺文律师向21记者解释,从长远来看,也体现出国家监管机构对于相关深度伪装技术的监管动向,让优秀先进的直播技术能够以正确的方式被加以运营,将是此后的长期课题。
不过,监管层如何精细化、专业化监管新技术,并给到直播平台执行细则,仍有待各方继续讨论。潘恺文分析,从执行层面来说,难点在于对各类平台所能够接入的相关深度伪造技术的梳理,而这需要各直播平台与监管机构形成合力,以期能够对各类深度伪造技术的插件、链接、应用等进行高效统一的事前合规审查,以杜绝可能产生的违规直播情况。
“对于行业而言,从无序到有序发展,这是必然会经历的过程。新规出台将促使直播行业相关内容领域进行新一轮洗牌,倒逼市场更加重视高质量内容与专业的内容生产者,最终形成更为健康、有序的平台内容生态。”张毅说。
(来源:21财闻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