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中办、国办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在我国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切实保护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占用耕地。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明确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2024年,本次文件同时对耕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提出要求,这也是继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总则”后单设“耕地保护”专章之后,国家层面再次对耕地工作做出系统性规定。
提升耕地质量是提高农业综合产能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25亿亩左右,考虑到复种指数,至少需要19亿亩耕地作支撑。面对如此庞大的需求,现有耕地资源已经绷得很紧。好消息是,全国耕地总量近3年增加1758万亩,遏制了持续多年减少的态势。然而,每一寸耕地的增加,都来之不易。考虑到今后农产品需求不减和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如能在提升耕地质量上取得新突破,相当于增加了耕地面积。一言以蔽之,就是以农田质量的有效提升弥补耕地数量的相对不足。
现有耕地质量不尽如人意,迫切需要提升。尽管近年来耕地质量持续改善,但质量总体不高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从质量等级看,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仅为4.76等,其中7等至10等低质量耕地占比22%、数量超过4亿亩。从空间分布看,耕地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水土热资源不匹配,具备灌溉条件耕地仅占约一半。从区域形态看,碎片地、斜坡地占比大,黑土地、酸化地、盐碱地等局部耕地质量威胁仍存。
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不过,相比数量,耕地质量变化隐蔽,提升难度大、见效慢。在实践中,涉及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以及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其行为逻辑和利益诉求各不相同。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制度上厘清相关主体权利和义务,调整规范行为关系,让获利主体成为保护主体,形成耕地保护合力。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质量提升的大头,也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抓手,对农业防灾减灾有着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今年中央财政投入标准比往年翻了近一番,是极大的利好。各地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
提升质量退化耕地是耕地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这涉及黑土地保护、酸化耕地治理、盐碱耕地改造。以黑土地来说,黑土层变薄、变瘦、变硬,但不同区域具体原因有所不同。要根据黑土厚度、土壤性状等分类施策,有的适宜保育培肥,有的应当提质增肥,有的可以固土保肥。又如盐碱地,要区分不同区域的盐碱地类型、分布、盐碱程度,既可以培育高耐盐碱作物新品种,也可以用工程、农艺等手段治理盐碱。
耕地工作本质是要处理好近期与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应以改革为牵引,推进耕地用养结合和可持续利用,既满足当代人需要,更为子孙后代留下空间。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