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市场规则建设正在加快统一步伐。专家认为,2021年,债券市场机制体制将进一步完善,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
为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统一,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央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统一了公司信用类债券各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与此同时,为促进熊猫债业务规范发展,提升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试行)》,明确了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熊猫债的注册发行流程、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管理等。同时,还发布了《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2020版)》,主要在备案要求、注册文件提交、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进行优化。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各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有利于提升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和增强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而规范熊猫债业务规范发展,则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债市开放,提升开放水平,促进金融市场改革发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阶段债市有两方面任务:其一是打破刚兑,让信用债具备风险定价功能,有风险的收益高,没风险的收益低,从而匹配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让市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同时风险出清,让一些低效率的债务循环退出市场,让发债方不盲目扩大债务规模。其二是维护债市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各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规范熊猫债业务规范发展,意味着债市管理的行政职能发生了彻底的转变,转向引导信息披露合规化,以保证市场信息对称,让市场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在了解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市场波动风险将交由市场自行消化。注重信披质量是债券市场步入成熟市场阶段的重要标志。”盘和林说。
近年来,我国推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完善统一的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债券处置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实现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信用评级互认和统一的市场化评价体系,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居全球第二,融资工具品种不断丰富,有效拓宽了实体企业融资渠道。”郭一鸣表示,未来继续深化债市改革,还需要在基础制度建设上大做文章,一方面完善债券市场法治;另一方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尤其是投资者保护条款。此外,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债券市场开放等,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投资环境。
盘和林表示,2021年需要加大债市改革力度,一方面打破刚兑,让市场风险定价能力增强;另一方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信用评级需要对债市违约有更好的前瞻性;最后,有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债券市场衍生品,来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