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大价高药品纳入带量采购范围

2021-01-29 10:22:06

带量采购常态化之下,哪些药品能入围,一致性评价规则尚未出台怎么办,医院薪酬如何同步调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今后的带量采购工作定下了大方向。

意见再次强调了全国范围内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确立。具体来看,意见要求,统一医保药品分类和代码,实现省际药品集中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指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全国性药品集采,如此大的蛋糕,哪些药品能被纳入盘子之中呢?根据意见,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

实际上,自从抗癌药被纳入集采之中,关于医保基金是否承压一直备受热议。2018年底,“4+7”城市带量采购结果出炉,其中不乏被誉为“神药”的天价抗癌药:上万元一盒的格列卫、超5000元一盒的易瑞沙……尽管医保专家们“灵魂砍价”,不负众望,但跌到地板价的格列卫仿制药依然要600多元一盒,对于数百万患者的使用量,医保基金这个大盘子依然不轻松。

对于这些“不能承受之重”,意见提出了新的思路:积极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孤儿药又被称为罕见药,该类药物研发成本高,市场价格高,但目前我国对于“孤儿药”的研发仍处于一片空白。

实际上,对于如何将罕见病药物纳入医保,各地已有相关尝试。此前,浙江省建立了“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其核心内容是建立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基金,资金来源按每年每人2元标准,一次性从大病保险基金中上解。只要国内有药可用,同时药品经谈判纳入浙江基金保障范围,一个浙江籍罕见病患者用药每年最多自掏腰包的费用不超过10万元。

此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作为集中采购的“学前班”,一直备受关注。意见提出,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不设置质量分组,直接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得设置保护性或歧视性条款;对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品种,要明确采购质量要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临床使用综合评价体系,同通用名药品分组原则上不超过2个。

便宜的仿制药是否真的不如原研药?带量采购后的药品大降价之外,也有关于质量的疑问。国家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指出,实际上,国家带量采购药品排除了没有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也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是可以确保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带量采购的最终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药价。但与此同时,部分医务工作人员的待遇因此而受到了影响。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呢?意见指出,对因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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