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网传一段视频
有个小区的业主们
成功踢走了老物业
迎来了“崭新”的日本物业
为此,他们还特意搞了个欢迎仪式
现场礼花礼炮,热闹得直冲热搜!
不过换个物业而已
至于这么夸张吗?
有网友表示不服
轱辘慧倒觉得
与其说是“捧”
不如说是业主们在庆祝自己的抗争成果
毕竟,在和物业们的“斗争”中
能取得这个级别的“胜利”的
还真没几个
下面,轱辘慧就来盘一盘
那些年,业主和物业的“抗争史”
首先了解一下咱国家物业发展的几个阶段
阶段一:萌芽期(1981-1992年)
这个时期物业刚从香港传入
主要目标是“入侵”业主们的意识
让他们觉得物业是个必需品
阶段二:混沌期(1992-2003年)
随着市场对物业行业的接受度越来越高
物业公司也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了
这个时候,注册公司手续简单
所以,很多小区的开发商
房子建好后,顺便也把物业给承包了
业主们基本没啥选择的余地
这么一垄断
乱象就很容易滋生了
无论是服务、还是物业费用
各家都没有统一标准
业主们如果不满
只能憋着
因为无处申诉
所以,矛盾也是越来越多
阶段三:成型期往后(2003年-)
2003年,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条文
这个条文里,针对物业市场
推出了很多新概念,比如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定价标准、服务标准、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等等
然鹅,即使各项都写得很细
但实际操作起来
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不但没有得到改善
这些年里,甚至积怨越来越深了
案例一:拒交物业费被告
大概在2019年的时候
有这么一份诉讼
因为拒缴物业费
物业公司把黑龙江漠河市一个小区的业主告上了法庭
为啥会拒缴呢?
因为物业管理混乱
这个小区的卫生环境非常恶劣
污水横流
而且总出治安问题
业主们反映了很多次
一点改善也没有
于是,不少业主就觉得
坦坦荡荡地拒缴了
结果没想到物业公司也是很豪横啊
直接把人业主给告了
最终,法院也挺公正
只判了业主负责40%的物业费用
但是,诉讼的问题解决了
可小区的物业问题依然存在
而且有了这次的“对簿公堂”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只能更深了
案例二:辞退物业公司过程艰难
也有尝试辞退物业公司,换一家可心的
但根据法律法规,辞退物业公司之前
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从上面的解释
其实也能窥探到成立业委会有多艰难
比如,20年8月份的时候
有位郑先生和他所在的小区
就打算成立一个业委会
这个小区有5栋楼、1400户住户
郑先生要说服其中5%的住户
才能去申请成立业委会
最终,郑先生得到了80多户户主的支持
然鹅,要进行下一步的时候
他们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图纸是建小区的时候就有的
时间长、经手人多
这一番扯皮,真是有够磨的……
而除了这些客观的难点
有时还会遇到主观的个人利益冲突
因为业委会其实是会影响到物业和开发商的
所以你懂的~
网上有人总结了一下各种阻挠小区业委会成立的招数
即使好不容易过五关斩六将建立了业主委员会
要想辞退物业,还有一大难关!
得获得1/2-2/3业主的同意
辞退申请才能有效!
一个小区那么多业主
有人在家有人不在家的
还要统一观点
这份工作量,实在是不小……
所以,这场拉锯战里
有人花上十年也不一定能成功
案例三:辞退生效还有老物业赖着不走的!
比如莆田有个小区
2020年11月的时候就解聘了他们的老物业欧氏物业
新的物业公司都找好了
然鹅,欧氏物业就是不撤场、不交接
导致新物业进不来
最终,还是得闹到法院上
才有个判决结果……
碰上头更铁的物业
可能判决下来也不听
就这么耗个一年半载的
小区的环境卫生也吃不消啊
所以你看
业主要对抗服务不好的物业公司
过程是多么艰难
即使是明星,遇到差的物业公司
也只能网上“非常有求生欲”地抱怨一下而已
现在,人家能引进以“服务好”出名的日本物业
能不高兴庆祝、热烈欢迎吗?
而业主们宁愿让日本服务进驻
也不要本土的
所以咱们的物业公司们
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