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嘉应制药发生的公司治理乱象问题,广东证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约见公司和有关大股东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调查核实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于10月15日对相关责任方开出罚单,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2021年6月15日,广东新南方医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拉伊与嘉应制药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老虎汇”)实际控制人冯彪共同签署了2份备忘录,就涉及嘉应制药非公开发行、老虎汇股份表决权委托、董事会席位及管理层人员安排等重大事项达成约定。
但是,冯彪、朱拉伊在签署上述《备忘录》后未及时通知嘉应制药予以披露,嘉应制药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0月14日才披露《备忘录》相关内容。该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冯彪、朱拉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亦对嘉应制药、公司董秘徐胜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要求,嘉应制药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上述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