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庚基金旗下4只基金抱团持有兰花科创,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由于上述基金主要由丘栋荣一人管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举牌。在本栏看来,随着A股市场公募基金的发展壮大,对于公募持股也应该更加规范,不能让公募基金钻了“蒙面举牌”的空子。
公募基金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投资者,是广大中小散户把钱集中在一起交给基金经理打理,那么公募基金一旦持股超量,就很难界定到底是不是属于举牌。众所周知,公募基金“双十原则”为,一只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一家基金公司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基金,持同一股票不得超过该股票市值的10%。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公司的大股东持股都不超过一半,而且大股东持股也解禁为流通股,此时如果一家公募基金公司的持股量超过了公司总股本,也就是流通股本的5%但是没有超过10%,此时基金公司并不违规,但考虑到每家基金持股量都没有达到5%,所以也不需要举牌,它们的持股也就不需要禁售,这就是现在的“蒙面举牌”空子。
例如兰花科创,公司大股东持股45%,全部为流通股,此时中庚基金丘栋荣管理的4只基金合计持有兰花科创9.5%的股份,并不违反任何规定,但是否构成举牌则没有明文规定,管理层没说。
同一个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投资产品,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如此高的股权比例,除去限售股之外,加上一些持股不动的流通股中的中长期投资者,市面上流通的股份数量占比本来就相对较小,而如此重仓地持有一只股票,很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这对于其他投资者是十分不公平的,而且对于基金本身也有重大风险隐患。如果遭遇黑天鹅事件,如此重仓的股票只能以连续跌停的模式出逃,将导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跌停的闪崩情形。
所以本栏呼吁管理层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更新法律法规,例如把公募基金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降为5%。如果让公募基金公司举牌也有很多问题,例如一旦举牌之后,基金持股就要在一段时间内冻结,如果此时赶上投资者大量赎回,基金公司就没办法卖出这只股票变现支付赎回款,形成很尴尬的局面。如果不让公募基金举牌,允许它的持股比例突破5%,那么就有可能出现3-4家公募基金联合坐庄的可能,因为如果加上大股东的持股量,再有30%-40%的持股,就足以把股价折腾到天翻地覆,这也对市场的平稳发展不利,对公募基金的价值投资理念也有不良影响。
所以本栏说,最好的政策修改就是把10%的比例降至5%,这样就能解决“蒙面举牌”的问题。同时也能让基金持股更加分散,还能不增加市场波动的新不稳定因素,毕竟现在上市公司数量很多,选出20家值得长期持有的公司并不困难,所以5%的持股上限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