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变动5%未披露 聚光科技控股股东收监管函

2021-11-15 14:28:02

11月14日电 14日,因持股比例变动达5%未披露,深交所对聚光科技控股股东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聚光科技控股股东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和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于2014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合计持有聚光科技股份比例由38.94%减少至33.60%,累计变动5.34%。

监管函指出,睿洋科技于2021年10月26日以大宗交易减持聚光科技股份比例为1%,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停止卖出聚光科技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睿洋科技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聚光科技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环境监测、工业过程分析和安全监测领域的仪器仪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激光在线气体分析系统、紫外在线气体分析系统、环境气体监测系统、环境水质监测系统、数字环保信息系统、近红外光谱分析系统等。

业绩方面,聚光科技此前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营收7.18亿元,同比减少22.82%;净亏损5054.21万元,同比减少276.99%。

股价方面,聚光科技从今年8月份开始持续拉升。截至11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4.00元/股,年内已涨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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