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阳市市场监管局以“优化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为目标,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补齐农村地区、特殊群体、新兴领域的维权力量短板,打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最后一百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加强消费维权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制作消费维权宣传展板186块,印发各类资料10000余份,发放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彩页1000余份。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和12315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处理12315指挥中心分流及本地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1596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6.58万元。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目标,以保障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个放心”为内容,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申报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8家,8家单位被授予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进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机制,做到消费投诉解决不出柜台、不出楼层、不出店门。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土坑酸菜”“木薯粉条”等问题产品及时排查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77余人次,检查超市58家、食品经营户284户、便利店27家,下架方便面3721袋,封存“禹州粉条”600余斤。
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将卫生纸、奶嘴、家居清洁剂、涂料油漆4个品种作为流通领域消费品产品质量抽检对象,共抽检63个批次。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85人次,检查231户,立案2起,罚没10600元。
加强消费纠纷调解。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企业发展工作,提高维权效率,增强企业后续管理的针对性,全市发展ODR企业31户。将调解工作纳入市级行业专业调委会序列,8名市场监管领域人员获得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员证》。2022年,调解消费纠纷1402起,调解成功890起,调解成功率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6.58万元。
2023年,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为目标,加大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和社会共治力度,促进消费公平,进一步提高消费信心,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