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民政局十七条措施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

2023-04-06 15:58:29 作者:刘佩荣

为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利企便民,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渭南市民政局就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十七条措施: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 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至镇(街道),推行居住地申办救助、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实行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2.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做到民政部门清晰晒权、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公布证明事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两张清单目录,没有纳入清单范围的,不得索取证明材料。

二、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4.推动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领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5.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养老机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6.推进养老机构联合抽查检查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养老机构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民政领域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机构等监管数据推送至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三、规范监督监管行为

8.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和行业自律作用,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机构等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力争建立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9.加强监管行为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换发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充分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10.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民政领域权责事项,采取取消、下放、备案等措施,分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改革,切实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好。

11.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实现“一看就懂、一点就办”,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

12.完善民政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大差评回访整改督办力度,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

13.丰富完善“e救助”功能,综合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申请、查询等服务。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核对机制,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核对工作质效。

14.落实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省网办”和主动发现、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

五、开展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15.推动出台《渭南市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的意见》《渭南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渭南市民政局局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完善面向基层的社会组织孵化体系。

16.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坚决清理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力所能及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

17.对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责任保险补助等资金扶持,进一步减轻养老企业负担。

《措施》要求要树牢“管行业就要管优化营商环境”思想认识,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将中省的“大任务”转化为渭南的“小项目”,努力打造行政审批程序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民政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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