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田长制办公室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正式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协同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确保耕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保障粮食安全,宝鸡市田长制办公室与市检察院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日常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调查、联合督导等形式,有效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田长办及相关协作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耕地监管工作合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意见》提出建立六项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检察机关、田长办及相关协作单位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并协调解决田长制推进落实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每季度相互通报涉耕地资源领域执法司法办案信息和相关数据,重要情况随时通报,确保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田长办及相关协作单位和检察机关及时发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案件线索,并互相做好案件移送。服务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和相关协作单位在履行职责时如需对方提供专业支持,双方应及时给予支持。联合专项治理机制。田长办每年可与检察机关、相关协作单位就一个或几个领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联合督导督办机制。田长办和检察机关应采取联合督导、督办的方式推动重大案件办理。
“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检察长+”协作模式的又一制度创新,奏响了“行政执法+耕地保护+检察监督+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耕地保护“协奏曲”,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市检察院已初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对共同破解耕地司法保护难题、促进耕地资源领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建立违法用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与市田长办加强协作配合,协同作战,积极排查涉及耕地的案件线索,严惩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