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营造自然资源营商环境加快“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2023-04-27 16:40:37 作者:姚刚 苟俊

今年以来,陕西省咸阳市自然资源局以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为抓手,以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要素服务保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咸阳市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标准地+承诺制”及“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采取专班推进、部门联动、上下协调等举措,加快用地报批节奏,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在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同时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探索推进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加快“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及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三项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助力咸阳经济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

探索推进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

坚持多措并举,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按照《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根据项目用地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等情况,灵活确定出让年限。目前咸阳市高新区于2023年1月份采用弹性出让方式成功出让2宗工业用地,面积210亩。

“标准地+承诺制”改革

自2021年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意见》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文件要求,结合咸阳市实际于2022年6月5日印发了《咸阳市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下半年,咸阳市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标准地”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度。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效,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陕西省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咸阳市实际起草了《咸阳市2023年深化“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现正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

2022年咸阳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及试点区(秦都区)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8宗,面积约1608亩,供应比例42.01%。2023年以来,我市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3宗,面积约1330亩,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比例达到100%。其中:市高新区9宗(面积约513亩),三原县2宗(面积约43亩),乾县纺织工业园1宗(面积约547亩),礼泉县1宗(面积约227亩)。目前咸阳市还有2宗面积70余亩工业“标准地”已发布出让公告,将于4月底成交。

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

《陕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印发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科室、登记中心深入企业调研座谈,认真听取企业对“交地即交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8月25日制定印发了《咸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对“交地即交证”工作流程、要求等进一步细化,对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业务衔接、工作责任和流程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截止目前,咸阳市已实施“交地即交证”项目51宗,涉及土地面积1187.9775亩。

据悉,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快探索推进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加快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改革精准发力,持续自然资源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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