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在跨境资金流动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其中,包括提出“允许合作区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在境外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
4月26日,建设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下简称横琴建行)为合作区外贸企业—珠海OLLH贸易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了首笔进口支付项下不落地的跨境购汇业务,实现了“境内进口商付人民币—境外购汇—境外出口商收外汇”的购付汇新模式。未来,横琴建行可支持区内企业在境内外两个市场,择优开展购付汇业务,节省付汇成本,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合作区金融政策的红利。
不落地的跨境购汇业务是跨境人民币进口贸易结算业务的重要突破,在便利企业通过人民币计价开展货物贸易结算的同时,利用“两岸”市场的汇率差异,锁定更优的价格,达到节省汇兑成本、降低财务成本的效果。
下一步,横琴建行将继续贯彻《意见》精神,持续推出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资金汇兑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在更多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中主动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为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