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态长效共同守护“汉中蓝”

2023-08-30 15:19:47 作者:曹彦强

8月29日,从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截至7月31日,汉中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17,优良天数167天,排全省第五。

汉中市制定出台了汉中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汉中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会,市政府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市大气办对标五年方案重点任务,建立了11类动态管理清单和20类监管台账,对重点工作日跟进、周调度、月通报,对空气质量变差、重点工作滞后的及时提醒、督办。制定“75311”指挥调度机制,实行“实时调度、分析研判、发布指令、响应落实、总结反馈”闭环管控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及加严管控指令,动态调度督导工作落实,落实落细各项措施。

在2022年排查整治4600个涉气污染源的基础上,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市中心城区及城固县、洋县、勉县开展新一轮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污染源4690个,整治3280个,整治率70%。督促汉台区、南郑区巩固已完成替代的53803户群众治理成效,并将替代范围扩大至城固县、洋县、勉县,新摸排禁燃区散煤用户10807户,分类制定替代计划。取缔“禁燃区”煤炭销售网点1家、燃煤炉灶52个,查处流动售煤问题13起,新建市政燃气管网65.65公里、城市热力管网16.17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35976户、集中供热面积53.6万平方米。严格露天焚烧管控,成立5个市级督查组每日督查巡查各县区禁烧工作情况,加大市级秸秆禁烧监控平台视频巡检力度,对发现的245起问题书面交办县区政府依法依规查处。整治施工、运输扬尘问题165起,联合执法抽检柴油车辆7927辆,查处超标车辆133辆,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563台,督促治理不合格机械192台。

2022-2023年秋冬季以来,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机制,发布高值提醒37次,研判分析27次,下达管控指令2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次,强化重点涉气行业错峰生产,有效减污削峰。入夏以来,狠抓臭氧污染防治,制定臭氧防控18条措施,入夏以来开展17轮臭氧加严管控,分县区、分部门发布加严管控指令15次,指导各级各部门常态化落实。组织开展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加油站点、餐饮油烟、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行业领域问题345个。

以建筑施工、物料堆场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领域为重点,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帮扶,对平川县区开展不间断督查检查和昼夜巡查,严查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扣缴2022年相关县区及市级园区资金382.2万元,奖励空气质量改善靠前县区。

下一步,汉中市将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照五年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清单,继续实行“日跟进、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充分发挥“75311”调度管控机制作用,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重点,会同“一市一策”专家常态化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研判,针对超标临界污染提前发布指令,精准落实管控措施,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持续抓好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建立一点一策、重点管控、问题整治动态管理清单,分类有序实施整治。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督促汉台区、南郑区建立长效运行补贴机制,巩固替代成效,城固县、洋县、勉县10月底前完成2000户替代任务。加快推动钢铁、水泥、焦化、有色、砖瓦窑、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提升和超低排放改造,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线上+线下”督查及联合、点穴执法,严查散煤、扬尘污染及生物质露天焚烧等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综合运用督查督办、考核约谈、追责问责等机制,倒逼治污责任落实,推动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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