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周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媒体基层行集中采访活动。9月12日,活动首站来到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探寻“检察之窗”便民服务情况。在这里,记者听到这样一件事。
32岁的白某家住泾阳县三渠镇三渠村,靠开小货车跑运输维持全家生计。2022年4月28日,白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残,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同年9月26日,三渠镇网格员白新荣将白某家的情况通过“检察之窗”反映给检察机关。很快,检察官就上门核实了白某的情况,并按程序协助白某申请了司法救助。
近年来,陕西检察机关持续在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妥善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其中,咸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以“检察之窗”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检力下沉,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百姓。截至目前,咸阳市检察机关已累计在县、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检察之窗”84个,接待群众1431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起,提供法律咨询66次。
更便捷 为群众涉法涉诉解惑
“‘检察之窗’是咸阳市检察机关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双进’工作的一次拓展和创新实践,是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一线阵地。”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平安办副主任王鹏超接受采访时说。
咸阳市检察机关设立的“检察之窗”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服务。“检察之窗”在线下不仅进驻到县、镇(街道)综治中心,而且还设到了部分中心村、行政村、产业园等,让群众能“面对面”与检察官、办案人交流,全方位延伸了检察服务。在线上,“检察之窗”通过微信小程序覆盖到城乡社区,让群众随时随地能反映问题,实现了群众诉求24小时受理。
5月5日,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查看杨陵区李台街道“检察之窗”工作日志,发现一条求助线索,随即联系到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详细了解了基本案情和被告人的诉求。在掌握详细情况后,干警告知其申请抗诉的程序以及需递交的相关材料。后来,这名被告人的诉求得到依法解决。
5月6日,长武县巨家镇“检察之窗”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线索,检察干警随即进行了实地调查。经了解,限定民事责任能力人王某某因故意伤害致其配偶死亡,家中留有一个5岁的女儿,生活困难。核实情况后,长武县人民检察院启动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程序,向王某某的女儿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元,并协调县民政局、巨家镇政府将王某某的女儿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更暖心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咸阳市检察机关下大力、出实招,不断完善“检察之窗”,让“检察之窗”在收集线索、化解矛盾的同时,也成为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便民服务的窗口。
彬州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开通了检察为民直通车和检察服务“一点通”直通车,将检察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百姓的房前屋后。检察官走进乡村、社区,为群众解析典型案例、讲述检察故事、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投诉、解答咨询。
4月4日,兴平市阜寨镇故寺村村民王志兵向“检察之窗”工作人员求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过核实和调查走访,按照程序协助当事人申请了司法救助,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境。
5月18日,礼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之窗”,就一名遭遇交通事故而未得到赔偿的生活困难老人召开了家门口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老人所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担任听证员。该院通过听证,结合听证员意见,决定为老人申请司法救助。
强协作 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主动融入综治中心……今年以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向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平安办请示汇报“检察之窗”相关工作,筹建“检察之窗”指挥中心,整合“数智咸阳”、12345市民热线、视联网、“检察之窗”微信小程序等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社会组织的衔接配合。咸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之窗”,实现了从“被动”参与治理到“主动”抓取数据的转变,进一步加强了类案办理和数据建模,并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联调员”机制,将检察人员编入网格中,聘用网格员为检察机关的“联调员”,实现了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取得了一定效果。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装备制造产业园“检察之窗”干警每周三坐班解决企业诉求的同时,还通过钉钉软件实现与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实时通联,整合了全院力量,让业务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官随时为企业“把脉问诊”,受到企业好评。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四建、四坚持”工作方式,全力打造群众身边的法治家园——“槐里小屋”。
“下一步,‘检察之窗’将充分融入‘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咸阳市检察机关也将线上线下相融合,畅通为民便民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王鹏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