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擦亮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金字招牌”,由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延安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陕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专题培训班于10月28日至29日在延安市宝塔区金延安景区举办。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晓燕,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宏兰出席开班仪式。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题,详细解读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情况、申报设立程序和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阐释了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浙江师范大学二级教授、中国民俗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民俗文化促进会会长陈华文,陕西师范大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文学院原党委书记、研究员孙清潮和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刘丽娜,分别围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考核验收、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案例解析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通过政策解读、理论分析、案例交流等多种形式授课,课程设置丰富多元,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实践指导意义,有效提升了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政策理论水平,为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提供了遵循和方向。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晓燕在主持开班仪式时要求,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充分认识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性,认清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筑牢民族共同体的重大意义,要抓住精髓和要领,保证不出现方向性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完成重点任务建设,共同促进陕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延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宏兰在致辞中表示,延安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文化思想和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系统化推进国家级陕北(延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努力在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中展现延安担当,贡献延安力量。
陕西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培训班是“黄河记忆”—2023年黄河非遗大展系列活动之一,全省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领导,非遗处(科)负责同志,非保中心负责同志,国家(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延安市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同志、非保中心(文化馆)负责同志和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