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银理财、光大理财、平安理财等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宣布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下调业绩比较基准与整个市场环境、底层资产属性及收益走势等因素变化有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绩基准,可以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绩比较基准持续下行
12月11日,光大理财宣布自2023年12月13日起(含)调整“阳光金创利稳健日开”理财产品D类份额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年化)为2.10%-3.10%,相较于该产品发行公告中所列的D类份额业绩比较基准(年化)2.40%-3.40%降低30个基点。
11月30日,农银理财发布公告称,调整“农银安心·半年开放”第2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尊享款)业绩比较基准。自12月16日开始的封闭期起(含当日),该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年化)由3.75%调整为2.90%-3.30%。该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
此外,平安理财、华夏理财也对旗下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总体而言,今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业绩比较基准持续下行。国信证券研报显示,10月新发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持续降低,平均业绩比较基准为3.43%,报价水平持续下行。华宝证券研报显示,按照产品类型划分,11月,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的业绩比较基准均值分别为固定收益类3.49%、混合类4.65%、权益类4.25%。固定收益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同比下降44bp,环比下降1bp;混合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同比下降11bp,环比上涨4bp;权益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同比下降178bp。
应对波动 顺势而为
农银理财表示,所谓业绩比较基准是理财公司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市场变化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出现过少数产品业绩参考基准与实际收益偏差较大的情况。随着监管层对于业绩基准展示的要求不断提高,下调业绩比较基准是理财公司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的体现。去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对业绩比较基准展示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该业内人士表示,通过强化机构行为和市场监管,可以在支持机构自主定价的同时,理性、科学定价,避免参考基准偏离实际业绩过远等情况。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准则》提出,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应根据市场研判、投资策略等情况,审慎决定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事项的要求。农银理财在公告中表示,下调部分产品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今年初以来债券静态收益率出现幅度较大的下降和当前市场情况变化做出的决定。华夏理财和光大理财也在公告中提及下调业绩比较基准是考虑了市场情况及产品运作的情况。
对此,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经济下行周期,大类资产价格下降是大势所趋。今年以来,金融市场波动加剧,股票、基金等行情不振。在这种情况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下调是顺势而为,将有助于使业绩比较基准更加客观,缩小与实际投资回报的差距。他建议居民降低对投资理财收益率的预期,平衡好风险和收益,综合进行资产配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