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海关统计,2023年,福建省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10089.2亿元,同比增长2.6%,占同期福建省外贸总值的51.1%。其中,出口5455亿元,同比增长0.6%;进口4634.2亿元,增长5%。
据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民营企业是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的“排头兵”。2023年,福建省民营企业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5700.2亿元,同比增长8%,占同期福建省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总值的56.5%。同期,国有企业进出口2733.7亿元,占27.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654.1亿元,占16.4%。
数据显示,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抢眼。2023年,福建省共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机电产品2163.5亿元,同比增长20.2%。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147.8亿元,同比增长27.5%。值得关注的是,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电动载人汽车等“新三样”表现突出,共计出口408.5亿元,同比增长81.8%。
在进口方面,大宗资源性商品增速较快。2023年,福建省累计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口大宗商品2524.8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金属矿及矿砂、煤、天然气、原油分别进口846.3亿,678亿,115亿,813.3亿元,分别增长8.7%、31.7%、14.6%、20.8%。进口纸浆及纸制品108.5亿元,同比增长21.3%;农产品596.2亿元,增长3.6%。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