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青、徐向挺、孙海河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胜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涛,县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绥德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绥德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表决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绥德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军、许云华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投票补选刘建平、康伟为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