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2月5日盘后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东尼电子、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东尼电子和他们的高管们闯了祸呢?
警示函显示,2023年1月10日,东尼电子披露了一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内容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了一份6.75亿元的合同。而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直到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东尼电子信息披露不及时,是想隐瞒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吗?东尼电子1月30日晚间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3.6亿元到亏损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盈利10804.93万元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3.95亿元至亏损3.55亿元。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东尼电子称,半导体业务存货预计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3.67亿元;光伏、半导体、消费电子业务毛利下滑;光伏、新能源等业务研发费用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增长。可以说,公司的亏损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核心的原因还是因为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承接了一些价格低于成本的订单,导致存货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存货大比例不能完成交付计划,进而导致了巨额亏损。
东尼电子2023年度的业绩大幅亏损,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一方面,公司将面临信用风险,业绩亏损将直接影响其资本实力和市场声誉。另一方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价值都将受到质疑,投资者对公司的前景将充满疑虑。
从公司股价的走势来看,东尼电子股价近期持续下跌,2024年以来累计跌幅达到58%。东尼电子的股价大跌和业绩大亏,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战略决策不当、风险控制不力的结果。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新芳、沈晓宇、翁鑫怡应该有更加清醒的认识和更加积极的应对措施,在面临困难和挑战时,不仅要坚守底线、守住市场信任,更要积极寻求突破和创新,做好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
而今,东尼电子不仅没有做到,反而出现了信息披露不及时、业绩大亏、股价大跌等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司自身的利益,也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更严重地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和其高管,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声誉。东尼电子及相关人员应该引以为戒,及时反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稿件来源:每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