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融通支撑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2024-03-01 11:08:21 来源:城市金融报 作者:郑娟

经过十年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落地生根、持久发展,已成为开放包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国际合作平台。“资金融通”作为首份“一带一路”白皮书提出的“五通”之一,定位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目的是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最新一份“一带一路”白皮书再次强调,资金融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

十年来,共建国家及有关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合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投融资主体、完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动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努力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新设金融机构和创新合作机制,弥补了原有“一带一路”基建投资的资金不足、融资方式单一、产融结合不充分等长期存在的难题,为“一带一路”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共建国家经济发展、中国企业走出去作出了重要贡献。

密集新设金融机构投融资渠道平台不断拓展

丝路基金即为首份“一带一路”白皮书中提到的新设投资机构之一。2014年,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的丝路基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初始资金规模为400亿美元和10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6月底,丝路基金累计签约投资项目75个,承诺投资金额约220.4亿美元,不断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布局,18个项目纳入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并已全部落地。

丝路基金董事长朱隽认为,“一带一路”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市场合作前景广阔,需要动员多样化的资金投入。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市场投资人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实践中。丝路基金则注重拓展多元合作方式,通过资金融通促进沟通交流与相互理解,扩大具有共同利益和共识基础的“朋友圈”,并在互学互鉴过程中不断提升自主投资能力。

朱隽以2018年设立的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为例。该基金由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银行下属欧洲投资基金(EIF)共同投资设立。目前中欧共同投资基金的投资已覆盖欧洲近20个国家,为工业产能、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等领域的80多家中小型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2022年,丝路基金与印尼国家投资局(INA)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在印尼及其他东南亚地区的投资合作机会,并促进中资企业与印尼当地的对接与合作。丝路基金还向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对外经济银行提供14亿元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建设撒马尔罕综合文旅项目等。这些项目均体现了丝路基金坚持合作共赢、提升自主投资能力的理念。

对于未来,朱隽表示,丝路基金仍将发挥股权投资优势,用责任担当践行“一带一路”倡议,扎实绘好“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工笔画”,与国内外志同道合伙伴一起,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丝路基金仅是众多新设金融机构的一员。2015年12月,全球首个以基础设施投资为主要目标的多边金融开发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成立。最新数据显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成员数量已经达到106个,批准227个投资项目,共投资436亿美元,项目涉及交通、能源、公共卫生等领域,为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投融资支持。

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现有各类融资安排机制,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备忘录,与国际金融机构联合筹建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加强第三方市场投融资合作,与国际金融公司、非洲开发银行等开展联合融资,有效撬动市场资金参与。中国发起设立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中拉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国际经济合作基金,有效拓展了共建国家投融资渠道。

金融合作机制日益健全

在建立多边金融合作机制方面,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推动成立中国-中东欧银联体、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联体、中国-东盟银联体、中日韩-东盟银联体、中非金融合作银联体、中拉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等。

长期关注“一带一路”金融合作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认为,“一带一路”十年的金融合作说明,无论是从货币互换,还是投融资模式,或是绿色金融、金融科技,都在尝试国际合作的角色转换与升级,将本国富有成效的经验与他国分享。

王文表示,中国给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创新的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普惠的投资合作项目、共赢的产出效果与持续的风险管控能力。实践证明,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不断吸收着西方金融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时刻警惕着西方金融危机周期性爆发的失败教训,持续结合市场配置资源高效性与政府整合资源有力性的双重特征,创新跨国金融合作模式,造福共建国家。

资本市场积极布局共建“一带一路”

去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与蒙古证券交易所首席执行官杭盖·阿拉泰代表两所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在备忘录框架下开展形式丰富的交流合作,探索务实服务双方资本市场的途径。上交所表示,未来将继续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部署下,不断扩大对外交流的范围,稳步推进与境外交易所的多元合作,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王文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的金融合作说明,通过金融开放,中国金融行业积极作为,依托政府主导或市场牵引的投融资机制,增设海外分支机构,参与第三方市场与其他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发挥促进要素资源的全球配置、便利跨境投资活动,既强化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政策协调,支持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基建融资与产业创新,消除货币政策恶性竞争,构建了合作共赢的长期协调机制,也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化金融人才,创新中国版的国际金融产品,加强与共建国家金融离岸市场的合作,促进国内国外资金、资产、技术、信息等要素合理流动与双向循环,实现金融支持实体“走出去”,在上海等地打造面向合作伙伴的“一带一路”投融资中心,推进金融开放新高地建设。

未来,中国理应更有信心地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合作,完善国家之间、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的对话与协调机制,强化与各国发展规划对接,挖掘第二个十年的投融资合作空间,优化国际金融商务秩序。

责任编辑:樊锐祥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