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签订对口交流框架协议

2024-05-09 13:43:11 作者:阴苗苗

为持续贯彻落实东西部协作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联动,4月26日,铜川市人民检察院与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盐城市召开检察工作交流会,并签署《对口交流协作框架协议》。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朝霞,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冰参加会议。

交流会上,两地检察机关就“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培树、检察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共同签署《对口交流协作框架协议》。

依照框架协议,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和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政治建设、干部交流、检察业务、数字检察等方面开展深入交流合作。在政治建设方面,两院将建立政治交流协作机制,依托两地红色资源,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干部交流方面,将定期开展领导班子互动、干部交流等活动,推动人才跨区域交流。在检察业务方面,两院将围绕“四大检察”开展各业务条线对口协作,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围绕数字检察,将在创新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类案监督模型研发应用等方面开展协作。

来源:西部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成龙 通讯员 阴苗苗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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