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电梯的普及率、使用率不断提高,老旧电梯保有台数逐年上升,电梯安全也成了社会各界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引导开展电梯保险模式创新试点,优化承保服务内容,及时化解社会纠纷矛盾,配合相关部门加快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保试点,有力保障电梯运维费用。
早在2018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就提出,创新保险机制,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
在政策指导下,电梯保险不断探索发展。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为主;同时,通过“保险+服务”模式,提供电梯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补偿的全流程服务,建立起电梯一揽子保障机制。这种方式不仅通过“保”的功能实现经济补偿,还能够弥补电梯安全监管和使用管理中的不足,通过“防”的机制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中探索引入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借“市场之手”在化解小区电梯维护维修矛盾和管理风险上取得基层实践经验,不仅活用维修资金,也进一步规范电梯管理,降低居民维修成本,开创多方共赢新局面。
从整体市场情况来看,目前电梯责任保险的保费体量并不大,普及程度也比较低,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投保主体不明确。电梯制造、安装、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涉及的责任主体包含电梯制造单位、电梯所有权人、电梯实际管理者、电梯维保单位,由谁对电梯进行投保,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尚无明确规定。
随着保险机构积极探索以“保险+科技+服务”的新模式落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作为一项普惠型险种,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有望在政策利好下更快更稳打开市场。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