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2024-06-07 17:03:54

我国首个普惠保险制度文件出台。6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我国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明确方向和目标。其中,《指导意见》提出,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拟出炉:明确保障范围,丰富产品体系_服务_风险_群体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普惠保险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做好普惠金融工作的重要举措。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泛覆盖、公平可得、成本可担、保障有效的保险产品,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普惠保险亟待加快发展

现阶段,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保障博士、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表示,普惠保险可以降低风险负面后果对当事人和社会的不良影响,尤其是针对具有较高脆弱性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群体降低因灾因病返贫的可能性。

政策也在积极引导加快发展普惠保险。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改善投保理赔服务,为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提供全面保险保障。去年10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

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普惠保险业务,普惠保险服务供给不断深化,产品类型不断丰富,社会覆盖面逐步拓展,普惠保险整体呈现稳步发展势头,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例如,我国大病保险已覆盖12.2亿城乡居民。2023年农险赔付1124亿元,同比增速25.4%,惠及农户5772万户。

“但也要看到,当前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服务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人民群众保障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业内人士表示。

为更好推动普惠保险发展,提高保险业普惠保险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印发了《指导意见》,着力完善普惠保险制度规则,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5年普惠保险发展的主要目标,即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基础保险服务提质扩面取得新进展,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保险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保险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保险助力金融强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聚焦丰富产品服务供给

根据《指导意见》,普惠保险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提升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群、特殊职业和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抗风险能力。

险种方面,包括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积极参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校园安全、道路安全等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有效提升各类风险的保障能力;积极发展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和疫苗接种等相关保险;适应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变化,积极发展生育、儿童等保险,满足家庭风险保障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针对社会保险保障不足、商业保险供给缺失的领域,支持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面向特定风险群体或特定风险领域提供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和服务。专属普惠保险费率原则上应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保险产品费率。《指导意见》还提出,支持保险公司探索委托邮政等承担国家普遍服务义务的社会基础设施(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协助办理专属普惠保险服务。

周玲分析,我国有8500万残障人士及数亿农民和新市民、老年人、罕见病群体等,他们广泛存在对普惠保险的需求,亟待普惠保险加快发展。服务广大中低收入和特定群体的普惠保险,不仅可以弥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不足,降低社会救助的支出压力,而且可以助力发展与拓展中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

中邮保险总经理李学军表示,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对于提升人民群众总体保障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中邮保险积极参与监管部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紧跟国家政策步伐,协同邮政服务网络,努力创新打造普惠保险发展模式,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公司将坚持邮政普遍服务的初心,加快普惠保险扩面提质,提升保险服务可及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础性保障需求。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质效

为普惠保险重点领域提供服务,风险相对较大、成本相对较高,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保险机构更加积极地发展普惠保险,也需要配套措施的完善和政策的协同。

为此,《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董事会和管理层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加强普惠保险内控管理,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及时识别和防控相关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关负责人表示,设定一定的考核目标,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对于普惠保险的重视程度,从而形成推动普惠保险的发展合力,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大型保险公司的示范引领作用。

“我们了解到,很多大型保险公司,尤其是国有保险公司,已经在公司内部制定了类似的考核指标,而且完成得很好。《指导意见》设定的考核目标可以让保险公司普惠保险政策机制更加充分,发展信息更加丰富。”该负责人表示,后续有关部门还会制定出台一些配套的文件,对普惠保险的统计指标进行细化和界定。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保险公司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宣传普惠保险产品,推进保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提高普惠保险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代理普惠保险业务的,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险公司要提供便捷的承保、理赔和查询服务,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对于提升普惠保险服务质效,周玲建议保险机构强化使命感,将发展普惠保险业务纳入引领和助推行业创新发展和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层面。同时,针对具有较大规模与影响力的普惠保险产品,保险机构要逐步探索打造可持续运营机制。此外,还要注重多元宣传推广,搭建普惠保险的开放合作平台,构建立体性传播网络,提高普惠保险的参保率。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责任编辑:王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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