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金监罚决字〔2024〕7号)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28万元罚款。
对黄杰鹏(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张海青(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永安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谢有悌(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银保业务部客户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
(来源: 台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