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已有中银理财、中邮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除部分理财产品提前“退场”之外,有的理财产品因募集规模不及预期而宣告不成立。
理财产品提前“退场”,既有市场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突发事件的因素,也有规模缩水、触发提前终止条款等原因,更多的是出于对未来流动性管理与资产配置的担忧。在分析人士看来,产品提前“退场”是银行理财机构积极适应“真净值”时代所呈现出的新市场特征,属于正常现象。
“我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上个月被提前终止了,比原定期限整整短了1年,原来的资金安排完全被打乱了。”来自北京的王女士表示。
近期,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据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中银理财、中邮理财、华夏理财、兴银理财、民生理财等多家理财公司宣布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除部分理财产品提前“退场”之外,有的理财产品因募集规模不及预期而宣告不成立。理财产品为何提前“退场”?投资者需要如何应对?
在分析人士看来,产品提前“退场”是银行理财机构积极适应“真净值”时代所呈现出的新市场特征,属于正常现象。“银行或理财公司主动按下‘终止键’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并非因产品短期业绩不达标或运营管理出现问题的逃避之举,而是站在投资者立场上,以保障投资者权益为核心目的,经过充分研判后的审慎抉择。”普益标准研究员黄诗慧表示。
近千只理财产品宣告提前终止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是指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在合同约定期限之前,提前终止理财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提前将理财产品清盘。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截至6月13日,今年提前终止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共1053款,同比上升19.93个百分点。进入6月,多家银行理财公司发布公告提前终止旗下部分理财产品。据观察,已有超20余只产品宣布提前终止。
例如,6月11日,中邮理财发布中邮理财“邮银财智·鸿运定制6号(盛鼎版)”人民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事项的公告称,拟于6月17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而其原到期日为2029年6月17日。交银理财也发布公告称,根据市场以及投资运作情况,将于6月21日提前终止“交银理财稳享大湾区价值投资一年定开2号”理财产品;将于7月12日提前终止“交银理财稳享大湾区价值投资一年定开3号”理财产品。
提前“退场”的对象中,不乏成立不久的理财产品。此前,华夏理财宣布已发行的“华夏理财混合偏债型一年半定开理财产品1号”等3只理财产品将分别于6月17日、21日、25日提前终止。据了解,上述3只理财产品均成立于2021年6月。
“这3只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均为产品规模过小,不利于后期投资运作获取理想的收益,且同期公司均有同类产品在售,可充分满足投资者需求,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因此安排提前终止。”提及提前终止的原因,华夏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产品说明书,当上述3只理财产品份额低于说明书约定份额时,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
此前,“民生理财富竹安盈一年封闭8号理财产品”“兴银理财丰利兴动多策略封闭式53号增强型固收类理财产品”“中银理财—稳富(月申年赎)0515”等多只理财产品也相继宣布提前终止。
基于市场行情作出的选择
理财产品缘何提前“退场”?观察产品公告不难发现,对于近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部分银行系理财公司给出了诸如“募集规模偏低”“投资项目提前到期”“基于市场行情而采取的止盈策略”“为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利益”等解释。
例如,招商银行的两款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是“根据该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该产品现已达到止盈条件,故提前终止”。民生理财的公告称,由于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提前终止,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
理财产品提前“退场”,既有市场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突发事件的因素,也有规模缩水、触发提前终止条款等原因,更多的是出于对未来流动性管理与资产配置的担忧。例如,部分理财公司称,个别产品的净值波动较大,或某产品的投资业绩不理想,出于避免损失的考量提前终止产品。前述华夏理财称提前终止产品的原因是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作出的决定。
“提前终止的初衷是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民生理财表示,目标是通过提前终止,使客户收益落袋为安,并提供资金再配置机会。普益标准分析认为,从今年以来提前终止的产品类型来看,一方面是部分银行系理财公司设计目标止盈产品,在达到止盈目标收益率后,提前终止该产品。另一方面,部分产品业绩表现与预期收益有所偏离,为保障投资者利益,银行理财机构终止了认购规模较小且运行时间不长、业绩表现有限的理财产品。
有理财公司相关从业人员表示,多数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的原因是规模太小,类似于“迷你基金”,不利于后续投资管理,提前终止是一个较为常规的操作,也是机构在当前净值转型期为了控制理财产品数量、压降管理成本的举措。
净值化时代需加强投研能力建设
在业内人士看来,理财产品提前“退场”是净值化转型背景下的正常市场行为。
“净值化转型后,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成为常态。”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对于少数净值波动较大的产品,提前终止有助于避免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也有助于维护机构市场声誉。同时,从市场供需角度看,理财产品之间也存在优胜劣汰,少数理财产品主动退出市场属于正常现象。
普益标准认为,对银行系理财公司而言,及时终止部分理财产品,是净值化时代必然的转型要求,有利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一是有利于理财机构将资源集中到优质产品的运营中,节省精力打造“拳头”产品和绩优产品,并合理布局产品投资方向,以进一步贴合客户需求;二是有助于积累产品创设及运作经验,更有针对性地对理财产品线进行调整布局,创设出更符合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的新产品;三是可以更专注于投研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内部提升上,强化机构核心竞争力;四是有利于机构在“真净值”时代积极适应新的市场特征,通过良性的行业合作与竞争探索创新产品,推动理财产品转型升级,做精做优产品体系,促进理财业务高质量发展。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募集不成立均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行为,但仍会给机构和投资者带来一定影响。“一方面,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可能意味着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另一方面,若投资者没有提前安排其他的理财计划,被返还的本金及收益或将闲置在账户中,还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该机构投研管理能力的信任。”黄诗慧表示。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提前终止的产品数量在庞大的理财市场占比相对较低,投资者不必太过担心。但同时,提升产品风控能力以及投研队伍研究管理水平和资产配置能力,在当下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理财公司需加强投研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供更透明、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满足投资者需求。”普益标准表示。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