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渭滨区教体局发布公告 明确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

2024-07-11 16:32:55 来源:渭滨区教体局

本网宝鸡讯 正值2024年高考录取阶段,日前,宝鸡市渭滨区教体局发布公告。安排部署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项工作,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公告原文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中央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渭滨区户籍学生(不含马营镇、八鱼镇),均可在渭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渭滨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贷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用途

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总额为学费加住宿费之和,本(专)科生最高限额为16000元,研究生最高限额为2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三、贷款期限、利息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应为学制加上15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利率调整一次。

四、实施办法

申请贷款的学生请自行加入渭滨区生源地贷款咨询群Ⅲ(群号:559140677),在群文件中查看相关详细流程,下载相关资料,按要求填报申请,按时到场递交相关材料办理。

五、温馨提醒

首次贷款学生必须和网上填报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渭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续贷学生可按照流程线上操作申请办理无需到现场。

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七、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17-3212963

QQ咨询工作群:渭滨区生源地贷款咨询群Ⅲ(群号:559140677)

办公地址:姜谭路2号电厂子校院内东三楼(坐4路、37路、40路、41路、46路到宝鸡热电公司下车,由姜水路东门进入)

2024年7月8日

责任编辑:事业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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