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024-08-13 10:59:49 作者:郝 婧

“虽然宁夏‘走出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国家要求的定位还有较大差距,离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有较大差距。”自治区政协委员沈健提交《关于支持企业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呼吁,我区企业应找准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定位,主动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构建内外结合、东西联动、多向并进的开放新格局。

沈健指出,目前我区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总体实力不强,“走出去”单打独斗居多,与大型央企、沿海发达省区企业抱团出海意愿不强,承接能力不足;服务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海关、发改、外汇、税务等部门在处理企业项目投资备案、外汇支付、出口退税等方面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投资企业的信心。受制于相对较弱的对外投资服务保障能力和中介服务组织,企业“走出去”存在意愿和信心不强,或“无路可走”的现象。

提案建议,大力支持发展战略清晰、主业突出、竞争实力较强的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扩大我区经济发展急需紧缺资源进口和我区优势特色产品的出口,以投资、工程承包带动贸易发展。充分运用欧美发达国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关税优惠,积极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生产企业规避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布局海外资源基地。支持有规模、有实力、有意愿的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新材料等企业积极“走出去”,促进“走出去”与“拿回来”良性循环,为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多元化原料保障。优化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备案审核流程,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风险发布、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培育面向企业的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中介服务体系。

建立风险发布机制,依托专业咨询机构,定期公布东道国投资壁垒、劳工政策、政商环境等信息,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避免盲目投资行为。加大境外风险保障政策支持,利用专项政策加大对境外投资项目安保措施的支持力度,保障企业境外权益。加强企业“走出去”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

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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