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安康讯 “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保障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积极努力。”9月14日上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康波在安康市举行的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发布会(第四场)上介绍道。
诉前强化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效水平;安康中院始终立足主业主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实效。
一是持续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智能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应用,解锁无纸化办案新模式,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电子送达、线上调解等方式,建立涉商事案件绿色通道。石泉法院建成4个“共享法庭”,与全县184个综治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综合质效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中院联合市侨联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联合市司法局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完善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等制度,分层过滤、分流引导,推动各类涉企纠纷高效化解。截止目前,汉滨、石泉、白河、紫阳、汉阴均已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各部门联动协同化解金融纠纷提供了平台。
三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发布《涉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走访企业发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汇编》400余册,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构建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创新打造法“益”安康—安康法院普法公益讲座,先后聚焦企业所关注的劳动者工伤纠纷及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题,通过案例剖析+法条解读的方式进行“白话式”讲解,受到企业及社会一致好评。
诉中强质效,充分保障经营主体权益实现;审判阶段,做好三个坚持,持续推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商业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始终坚持各类经营主体法律地位、权利保护、发展机会三平等,依法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在近两年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由安康中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从全省第5提升至全省第3,助力打造让投资者安心创业的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建立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助推产业升级、企业脱困。
2024年8月,全省法院“执转破”工作推进会在安康市宁陕县召开,会上专题推介安康市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经验和优秀案例。旬阳法院在办理旬阳巨隆房地产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拓展府院联动,经多方协调为涉案项目争取5000万元银行贷款,使该公司开发的烂尾楼得以盘活,确保了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安康中院在办理安康市圣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拯救功能,协调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为安康市振兴乡村经济,助力涉农企业脱困提供了有益探索。始终坚持审判管理优化提升,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办案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快审快结,优先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以企业视角强化服务举措,注重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2024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77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87%、平均结案时间25.3天、民事案件调解率48.18%、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仅0.026%,均排名全省法院前列。在2023年安康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评价位居全省第一的基础上,2024年安康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整体进一步优化提升。
执行阶段,破解执行难题更加有力。一是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大力开展“陕亮执行·2024”“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等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集中腾房、集中布控、集中曝光、集中拘传、集中调查、周末执行、凌晨执行”等执行措施,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纾难解困。二是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案件中灵活采取“活封”、自行变卖、融资等方式推动案件执行。三是深化拓展“涉企执行预告知”制度,创新推行“三预告五区分”涉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对涉企执行立案预告知、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信用惩戒预告知,并严格厘清被执行企业财产范围,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成企业主动配合法院执行,既从源头上减少案件产生,又避免企业信用受损。
诉后助治理,深化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在2023年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推出二十九条措施的基础上,2024年初安康中院进一步推出落实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司法服务保障的十条硬措施,目的性、指引性、操作性更加明确,切实回应了企业在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善意文明执行、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并在全市法院启动“法官联企、法治赋能”专项活动。积极制发“一书一报一函”,力争“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针对涉企纠纷中发现的普遍性、类型化问题,分析“病因”、开具“良方”,及时向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57件,聚焦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送企业涉诉纠纷《诉情简报》172份,提出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建议;主动对个案审判执行发现的涉企安全稳定重大风险隐患,向主管部门和涉事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41次,助推问题治理、风险消弭。
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92%,诉前矛盾化解取得显著成效。宁陕法院“133”工作法被《陕西政法》刊载并向全省推介。紫阳法院针对茶叶采摘作业特点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相关部门协同保险公司研究推出紫阳茶叶专属的“采摘保”,将中老年采茶工特别是60岁以上采茶工纳入投保范围,通过引入社会保险分担采摘安全事故风险,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该院推送诉情简报的创新做法受到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并在《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
“营商环境最安康”是安康市的金字招牌,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强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担当;以顺应时代的司法能力,不断助力高质量项目建设水平;以精准完善的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见实效。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