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普惠金融大文章支持实体的重点工作方向,引导普惠金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202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国有大行响应国家要求纷纷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发展中作用不断提高。未来应发挥国有大行优势,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的便捷性、可得性、精准性和商业可持续性。
普惠金融向更高质量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时曾长期面临信息不对称、单位货币信贷管理成本高、风险可预见性相对较低、风险规避措施存在不足、不同类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差异化程度高等难点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我国把构建普惠金融体系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发布了内容繁多的普惠金融相关政策,并且积极推出了各项普惠金融配套政策。
近年来,在市场竞争和政策鼓励双重激励下,商业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充分用好国家政策,逐步建立起适应小微企业融资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体系,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从2019年末的11.6万亿元增至2023年末的29.4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6%。我国普惠金融在数量上取得极大进步。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普惠金融大文章支持实体的重点工作方向。《实施意见》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内容包括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素养提升和消费者保护,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加强组织保障。
国有大行在推动普惠金融过程中
我国金融市场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业是推动普惠金融的主力。早期满足弱势群体、小微企业、三农的主体是中小银行、农信社、政策性银行、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等各类主体。随着国有大行响应国家要求纷纷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发展中作用不断提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高达29.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占普惠小微余额比已达39.85%。
国有大行在普惠金融贷款数量和质量上相比于中小银行具有显著特点。在贷款数量上,得益于规模优势,国有大行贷款余额大,与其资产规模占银行业比重相当。国有大行在普惠金融贷款方面的投入力度大,资金实力雄厚,能够支持更多的普惠金融项目,满足更广泛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国有大行普惠贷款增速稳定且高。近年来,多家国有大行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上的增速均超过20%,部分银行甚至达到40%以上。这种增速不仅体现了国有大行对普惠金融的重视,也反映了其业务拓展能力。
在贷款质量上,国有大行相比中小银行普惠利率更低,且不良率较低。在利率方面,由于整体盈利能力强,客户质量识别较好,国有大行能提供相对较低利率的普惠贷款。大行具有更成熟的风险控制能力,拥有更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技术,能够更好地识别和评估贷款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大行因其技术和网络优势,能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贷款对象进行精准画像和风险评估,从而提供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种精准服务有助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此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贷款方面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政府的定向降准、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有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普惠金融贷款的质量。
国有大行普惠信贷体现出“两高一低”,即效率高、质量高、风险低,这得益于其网络规模大、低成本、人才资源丰富、智能化水平高,以及充分享受政策支持和指导。国有大行一直以来兼具营利性和公益性双重动机,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中也有更大责任感。近年来,各家大型商业银行不断下沉服务重心,扩大普惠金融触达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聚焦重点领域,支撑国家战略,构建数字化风控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开展多样化普惠金融活动。
推动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
市场、技术和政府三方面因素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从市场看,企业融资需求大量存在、银行间竞争加剧等是普惠信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从技术看,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为触达和满足长尾需求提供了重要支持。政府颁布的普惠金融政策对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完善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明显提高,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逐步解决。
同时,随着信贷市场利率下降、信贷主体覆盖面提高,也不可避免出现一些问题。利率的不断降低给单位成本较高、业务单一的中小银行带来极大压力,大型银行更容易获取优质客户使得中小银行风险进一步加剧。同时,整体不良率提高也让系统性风险增大。通过行政方式要求金融机构在资金供给方面提高数量、压低价格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大行因其规模、技术等方面优势仍然会是普惠增量主体,中小银行面临进一步整合。同时普惠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市场结构,在“大普惠”范畴下多元金融主体并进。
《实施意见》指出,在“大普惠”框架下,完善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优化产品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国有大行需要继续努力挖掘市场空间,推动普惠金融便捷性、可得性和精准性,并且在履行社会责任与商业可持续之间寻求最佳平衡。
进一步开发新型产品供给。国有大行应充分认识到不同类型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差异,在融资需求、信贷风险等方面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不同产品。农业企业需要结合保险共同开发金融产品。制造业小微企业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和较长的资金回收期。因此,制造业定制化金融产品应重点关注长期贷款和资产融资,如设备购置贷款和产能扩展贷款,并为其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提供融资支持。中小微企业是消费行业各赛道的参与主体,行业总融资需求庞大,通常面临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高、融资周期长的难点痛点。线上科技平台是消费行业小微企业重要融资来源,国有大行也可以通过数据共享参与其中。科创企业具有“强专业、轻资产、高成长、高不确定”等特征,尤其尚处于前期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期的企业,暂时性亏损是常态,融资约束更大。国际经验显示,专业化的直接投资是科创企业融资主要来源,国有大行可以在投贷联动、与科创担保充分结合等方面创新金融供给。
强化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在深化信息共享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推动扩大平台数据维度、提升数据质量,为小微企业精准画像,提升信贷产品匹配性。同时,突破以往强调财务报表信息的局限,积极开发利用各类间接反映企业运营信息。在加强风险管理方面,加强贷款“三查”,强化对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和贷后资金用途监控,规范分支机构与第三方合作行为,防止过度授信和套取、挪用贷款资金。
通过提升自身技术能力,尤其是进一步数字化转型,加强金融科技赋能,建立具有良性反馈机制的信贷大模型。国有大行拥有大型数据库和较强数据获取能力,需要增强数字化经营能力:通过数据积累、人工校验、线上线下交互等方式,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模型,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构建“信贷+”服务模式:结合小微企业需要,提供结算、财务咨询、汇率避险等综合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综合化水平。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政策,同时支持国家战略。国有大行应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小微企业,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优化服务方式,针对小微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探索多样化、一揽子服务方案,增强金融服务获得感。应与政策性贷款和政策性担保充分结合,不断推出新模式、新产品和新服务。
与其他金融主体充分结合,在“大普惠”框架下共同努力。《实施意见》将“大普惠金融”概念贯穿于整体方案构建之中,在这一主题思想指引下,国有大行应作为多层次金融市场的重要环节,与其他金融主体分工合作,以不同形式满足小微企业各类金融需求。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