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
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作为上市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核心组成部分,市值管理渗透至战略规划、治理架构及市场策略等多个维度,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兼顾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做好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因此,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在“提升投资价值”上下功夫。
一方面是要“瘦身健体”:聚焦业务主赛道,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整合,更加聚焦主业,实现公司内在价值的持续增长;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提质增效。
另一方面是要“强壮筋骨”:加大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做大做强做优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在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实现外延式增长,谋求高质量发展。
此外,要“重回报”:通过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探索多元化的股东回报机制,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长期互信。
上市公司在做好市值管理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市值管理不是为了提升市值,更不是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投机性炒作操控股价的涨跌。避免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借“伪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必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
基于此,上市公司和各参与者要对市值管理形成正确认识,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坚决抵制“伪市值管理”。这方面,监管部门曾提醒各方应当严守“三条红线”和“三项原则”。而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指引》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等六种行为。
新“国九条”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希望上市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意识,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提振市场信心,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