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银行人士证实,9月24日央行明确表示创设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后,有全国性银行已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的营销蓄客。
银行内部文件显示,该银行已经要求下属分行预备启动营销推动工作。相关业务分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两类,融资主体分别针对上市公司、5%以上大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贷款期限均原则上不超过3年。
文件强调“目标客户应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本行行业授信政策要求,原则上不得介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股票、被列为风险警示股票或退市整理的股票;上市公司或其股东近半年被证监会调查,或者面临行政、刑事处罚等可能对其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股票”。
文件显示,对于股票增持贷款业务,该行将优先介入市值稳定,股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受减持新规影响减持受限的股票。
该银行预测融资主体可能存在“排他性”,要求下属分行尽快抢占业务先机。
(来源: 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