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围绕一条主线、三个发展阶段,从8个方面出台17条具体措施,为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擘画路线图,是指导未来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创新点颇多,具有体系化、系统化和全方位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体系化期货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意见》正文46次提到“监管”一词,从战略高度将中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化,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五大监管”的要求在期货市场领域予以细化和具体化,以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为着力点,以加强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为工作重点,以功能监管为补充,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期货市场监管布局。《意见》提出“将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部署和大政方针”,将“构建中国特色期货监管制度”“期货市场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的目标。行为监管方面,既要管合法,严格监管期货交易行为,重点强化高频交易全过程监管,也要管非法,更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机构监管方面,严监管全面覆盖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处置各个环节。穿透式监管方面,要通过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优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方式、改进大户报告规则等措施,强化对期货交易行为“一看到底”,同时要加强对期货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严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主体控制期货公司。持续监管方面,无论对期货交易行为还是期货公司业务经营,均要加强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功能监管方面,要统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监管尺度和强度。
总之,《意见》从体系化角度对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进行系统安排,既有顶层设计,也有具体措施;既有全方位的架构,也有明确的监管重点和具体措施,注重提高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构建系统化期市风险防控机制。《意见》正文25次提到“风险”一词。期货市场具有管理市场风险的功能,在特定情形下又有放大市场风险的特点。因此,必须织密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网。期货市场各项制度建设要围绕风险防控展开,建立一体化期市风险防控体系。《意见》主要从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目的、对象、具体途径和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阐释。一是充分认识期市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是期货市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风险防控重点,提出强化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健全期货公司风险出清长效机制,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平稳化解期货公司风险,拓宽期货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期货公司抗风险能力。三是建立健全跨交易所跨市场跨境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巩固期货市场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强化对风险的源头管控和早期纠正,强化期货市场风险防范。四是通过完善期货市场结算、交割机制以及技术设施,压实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吸收责任,防范期市结算风险、交割风险和技术风险。五是建立场内与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与现货市场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六是强化开放环境下监管能力建设,实现期市监管向数字化、实时响应转型,通过强化监管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培训,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期现货市场风险,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总之,《意见》从期市机构到行为、从市场到产品、从内部到外部、从交易到交割等方面,力图构建涉及期货市场运行各个主体、各个环节,融事前风险识别与预警、事中风险监测、事后风险处理的风险防控系统,努力做到“四早”,坚决杜绝发生系统性风险,维护期市秩序和运行安全。
第三,制定全方面的期市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意见》正文19次提到“发展”一词,可以说发展是期市的主旋律,期市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意见》的主题词。无论是体系化期市监管体制机制,还是系统化期市风险防控机制,其目的都是为了期市高质量发展。《意见》从多方面诠释期市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期市发展功能定位。《意见》明确了期市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肯定了其对稳定企业经营、活跃商品流通、服务保供稳价发挥着积极作用,提出商品期市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定位,服务于金融强国建设。二是明确期市三个阶段的发展战略目标,按照到2029年、到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设计了层次合理、层层递进的发展目标,勾画了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清晰图景。三是明确促进期市高质量发展的多项具体措施。四是明确新时代期市发展理念。
综上,高质量发展是目标,严监管是防控风险的基本手段和期市发展的保证,防控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三者是辩证统一的。
(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