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前期出台的房地产金融政策,积极推动金融支持房地产增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末,全省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9%,增速分别较上半年和一季度提高1.6个和3.7个百分点。
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政策文件,在全国层面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及时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省内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指导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于10月9日召开会议,对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进行调整。省内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目前,省内主要金融机构已执行最新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
2024年6月,人民银行设立额度3000亿元(含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额度100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机构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9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决定对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政策调整后,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及时将政策内容传达至省内全国性银行机构,鼓励其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前期,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积极支持长春市开展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工作。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设立后,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统筹做好两项政策的衔接,借鉴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达政策要点,并要求金融机构前置金融服务,主动对接收购主体并提供融资服务。组织召开座谈会,研究推动解决政策推进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间政策合力,共同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吉林省长春市等6个市(县)地区有意向开展此项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部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已成功发放吉林省首笔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贷款4.29亿元。
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将“金融16条”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和经营性物业贷款有关政策的适用期限由2024年底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通过延长政策实施期限,鼓励金融机构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及时转发文件,并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两项政策,一视同仁,满足省内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