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迎优化——近日,上海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税费优惠政策。《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非普通住宅,一般指住宅面积较大或用作商业用途的房子,如大平层、别墅、低密度小区等。但实际上,各地对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有所区别。过去一段时间,非普通住宅的概念发挥了稳市场、调结构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市场进入“好不好”的时代,人们更加关注住房品质、生态配套、服务设施等因素,改善型需求越来越旺盛。在此背景下,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呼声渐高。
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方向已定,落实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10月17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透露,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税收政策;11月12日,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就取消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等作出规定。如今,上海重磅出台《通知》,打响一线城市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第一枪,标杆意义明显、风向标作用突出。
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意味着什么?一般来说,在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时,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会有一定的区分,两者执行不同的契税、增值税税率,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也会有所区别,通常普通住宅的税费负担较轻。而取消二者的划分标准,有助于改善型购房者享受多重税费优惠,降低买卖成本、促进交易顺畅。此外,从供给端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如果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对于非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则是全征的。因此,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有利于减轻房企税费压力,助其聚焦打造高质量、符合市场需求的好产品。
政策“暖意”,也要转化为发展“暖流”。在关注这一新政的多重积极影响时,不能忽视其可能带来的一定风险,比如部分优质房源可能被纳入普通住宅范畴,引发市场价值重估和价格上涨预期等。正因此,有关部门在积极稳妥推进政策落地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用足用好房地产政策“工具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