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落地落实,促进口岸开放发展,提升贸易便利和安全,扩大共建国家优质农食产品进口,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今年1—10月,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16.94万亿元,比2021年同期增长28.52%,高出进出口整体增幅13.61%。
支持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功举办。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指数、开通面向重要国家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等多项成果列入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完善口岸互联互通布局。同江铁路、黑河公路口岸如期开通、别迭里口岸正式实现货物通关、红其拉甫口岸扩大开放。
提升规则标准“软联通”水平。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地区)居全球第一、与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关铁通”项目稳定运行。
推动进口共建国家更多优质农食产品。强化疫情疫病防控数据协同共享、持续加强境外动植物疫情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与共建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无纸化合作。近三年与共建国家签署农产品食品准入类文件280余份。
下一步,海关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为指引,以互联互通为主线,为深化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标准“软联通”、同共建国家人民“心联通”作出海关贡献。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