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02-24 09:52:53

本网讯(见习记者 贺小蕊)2月21日,安康市举行《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安康市人大法工委、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并答记者问。

据悉,《安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日经安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1月27日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安康市地处秦巴腹地、丹江口库区上游,是省内河流最多、汉江流经最长的地区,肩负着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安康市通过深化河湖长制,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但也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安康市制定了《条例》,以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范围划定;二是建立市、县、镇三级河湖长体系,鼓励设立村级河湖长;三是细化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等内容,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四是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及采砂规划、审批管理等;五是规定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安康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将河湖长制工作经验提升至法规层面,细化了河道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近年来,安康市通过创新河湖长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汉江出陕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

下一步,安康市将通过业务培训、社会宣传等方式,推动《条例》落地落实,同时厘清权责关系,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推进河道管理与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价值转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安康市河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和南水北调水源安全,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贺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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