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而且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持续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聚焦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更好满足百姓金融需求。
办好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小事”
“我今年84岁啦,当年可是攒了半年的钱,好不容易才凑了这12块钱入了信用社股金,多亏你们出面给我调解,现在银行按每年每股的合理收益给我办了退股,这事处理得真是公道,真是谢谢你们啊。”在纠纷调解现场,内蒙古巴彦淖尔的耿大爷激动地说。
耿大爷60年代曾入股某信用社12元股金,后因原信用社历次改革、股权变更、老人搬迁异地无法联系等,现12元股金难以做出合理对价。老人多次和银行商讨无果后向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求助,该分局第一时间联系银行积极处理,鉴于老人诉求合理且年事已高,要求该机构在依法合规合理的条件下特事特办。该银行机构高度重视,数次翻阅历史资料、参阅近年来股权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制定了合理解决方案。该分局先后两次组织现场调解,为耿大爷逐年演算收益计算方法和相关政策依据,并协同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登门耐心解释,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老人对分局深入群众积极协调非常满意,纠纷调解圆满成功。
这是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通过走访基层一线化解的一件金融纠纷“小事”,也是近年来分局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抓手,前端化解矛盾纠纷,纵深推进工作机制改革、流程统筹优化的成效体现。
近年来,随着金融知识的普及宣传,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法律意识有了大幅提升,金融监管部门收到群众反映的举报投诉也大量增加,对此分局积极探索发挥调解定纷止争优势,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节约消费者维权成本。
积极探索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渠道,创新“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两年前我被机动车撞伤后需长期药物、器械治疗,对方保险公司赔付26万余元,但他们说后续治疗费用需要相应票据进行报销,但我和老婆患有多项慢性疾病,家里经济也困难,不想继续治疗。”徐某在与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工作人员的通话中哽咽地说。
问题貌似陷入无解的“死循环”,但工作人员了解到其实际困难后,主动对接人民法院下设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双方结合合同条款和现实状况进行了沟通协商,保险公司同意追加3万元赔偿金,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解除双方后顾之忧,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多措并举为金融消费者排忧解难
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将金融服务向基层延展拓宽,为消费者与银行保险机构搭建沟通协商桥梁,2024年共组织调解169件次,成功调解104件次,调解成功率61.53%。
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探索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渠道,采取现场、电话、网络在线等多种方式组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打破时间空间界限;打造法律从业人员以及银行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保险从业人员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专门服务于各类金融纠纷化解,惠及群众众多,为民办实事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巴彦淖尔金融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说:“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协同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金融市场环境,支持和服务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