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2025-02-27 17:17:44

本网汉中讯(记者 胡文韬)2月25日,记者从《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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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7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经营与管护、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和附则。就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标准、建设要求和用地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提出集中式供水由专业供水单位运营管理,分散式供水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用水户管理;加强对供水设施设备的保护,禁止擅自改装、迁移、拆除或者终止运行农村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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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了建立政府定价和村(居)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协商确定水价,限定水费用途,确保老百姓“交明白费”;明确供水单位资格限定和供水义务,确保老百姓“喝合格水”;规范供水用水行为,明确了供水单位七项义务、用水户应当遵守的七方面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提出要健全农村供水应急管理机制,对违规行为明确处罚措施,确保有法可依,通过法治化手段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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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出台是汉中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以法治力量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的汉中实践。

近年来,汉中市水利局加快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全市现有农村供水工程7403处,覆盖人口275.2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42%,其中供水人口1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3598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下一步,汉中市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创新供水管水机制,持续健全工程保障体系、管理服务体系、行业监管体系,努力让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责任编辑:汉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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