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次针对民歌开展的地方立法的《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02-27 17:17:44

本网汉中讯(记者 胡文韬)2月25日,记者从《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汉中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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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既是全国首次针对民歌开展的地方立法,也是陕西省首次在文化领域协同立法。《条例》于2024年11月27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共五章二十八条,分为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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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界定了民歌保护范围,强化政府主导与区域协作,推动“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明确了法规调整对象,明确了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在民歌传承保护方面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应当编制专项规划,建立陕南民歌资源保护清单、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及代表性传承人;加强与安康市、商洛市沟通协调,建立保护传承发展区域协作机制;开发具有陕南民歌特色的文化艺术产品和旅游服务项目,培育发展线上演播展演等传播形式。

责任编辑:汉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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