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门峡监管分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文书显示,渑池农村商业银行时任客户经理高勇军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终身禁业,时任客户经理范建军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终身禁业。
金融法眼查询相关裁判文书发现,时任渑池农村商业银行果园支行客户经理高勇军牵涉到多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高勇军多次请求他人帮忙贷款供自己使用,最终无力偿还,并私自挪用客户归还的贷款导致客户信用逾期。
请求熟人帮忙贷款却无力偿还
私自挪用客户钱款终暴露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时任渑池农村商业银行果园支行客户经理高勇军涉及多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在担任渑池农村商业银行果园支行客户经理期间,高勇军曾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和银行员工的身份违规操作。2019年11月18日,张某某原准备向渑池农村商业银行借贷5万元用于生产经营,高勇军得知后便请求张某某借贷10万元,两人分别使用5万元并分别还本还息。由于两人是同村熟人,张某某便答应了高勇军的请求。
2020年11月19日借款到期后,张某某续贷了9.8万元的贷款,高勇军又向张某某出具了愿意偿还4.9万元贷款本息的借据。然而,高勇军在偿还4个月的利息后就不再偿还利息,贷款也构成逾期。无奈之下,张某某只得自己还款,在向高勇军索要本息无果后,便将他告上法院。
无独有偶,杨某某同样遭遇了类似情况。杨某某因办理贷款业务而与高勇军相识。2020年12月25日,杨某某在去银行还贷时,高勇军称因为经商需要用钱,请求杨某某以自己的名义帮他贷款。出于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杨某某同意了他的请求,贷款9.9万元后供高勇军使用,高勇军出具了借据并承诺偿还本息。然而,2021年5月底后,高勇军已无力偿还欠款,最终二人对薄公堂。
除上述两则案例外,还有多人在高勇军的请求下帮忙贷款,最终由于其拖欠贷款被渑池农村商业银行告上法院;有人在经高勇军之手向银行还款后,实际上钱款并未入账银行,而是被高勇军私吞挪用,导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逾期,与渑池农村商业银行产生法律纠纷。
其中,某某萍就因高勇军私自挪用其还贷钱款遭遇法律纠纷。她表示,2020年6月2日曾在渑池农村商业银行果园支行贷款3万元,该笔贷款2021年6月2日到期,由高勇军经办。2020年9月18日,某某萍将该笔贷款提前归还给经办人高勇军,并留下相关证明材料。然而,到了2021年6月2日,某某萍又被银行催促还款,这才得知高勇军并未将她的还款归还银行。
经法院审理,在上述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与贷款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虽然提供有个人借款合同,但其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依法应驳回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的起诉。
高勇军的上述行为已涉嫌犯罪,由于相关刑事案由裁判文书并未公开,无法得知其最终判决结果。
开年以来多人因信贷违规被禁业
信贷业务合规红线需严守
一直以来,信贷业务违规都是银行业机构与个人被罚的“重灾区”。
据金融法眼不完全统计,2025年开年以来,已有至少19名银行从业人员因信贷业务违规受到禁业或取消高管任职资格处罚。
其中,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昭通监管分局1月13日披露,两名时任鲁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因违规发放借冒名贷款,分别被禁业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2年。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1月17日披露,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违规发放委托贷款、违规办理展期贷款,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行长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法人客户营销服务中心客户总经理与一名经理均被禁业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此外,据昭通金融监管分局2月19日披露,因违规发放贷款并形成风险,时任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高桥支行负责人、以及时任云南大关农村商业银行高桥支行临时负责人、信贷员,均被禁业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信贷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笔数较多,办理频繁,流程较长,的确比较容易触及合规方面问题。而且,对银行而言,贷款资金用途、流向的监控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监管部门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有助于银行树立审慎经营理念,依法合规发展业务,更有效地防控信用风险。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