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 “解锁” AIC 股权投资 支持实体经济再添新路径

2025-03-10 11:31:2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明确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险资参与 AIC 股权投资试点,一方面拓宽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为险资资产配置与股权投资提供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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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C 是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2017 年五大国有银行发起设立 5 家银行系 AIC,2020 年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 AIC 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去年 9 月监管部门支持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此次《通知》从三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一是将 AIC 股权投资范围扩大至试点城市所在省份;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 AIC;三是支持保险资金参与 AIC 股权投资试点。

业内人士表示,允许险资参股 AIC,“险资出资 + AIC 专业化管理” 运行模式有望铺开。险资特别是寿险公司的资金久期长,与股权投资匹配度高,且在非标投资方面经验丰富,与 AIC 合作可提升其市场信誉,吸引地方资本参与。

《通知》明确险资参与 AIC 股权投资试点的三种方式:依法合规投资 AIC 通过附属机构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AIC 发行的债券,或参股 AIC。这有利于发挥险资长期投资优势,拓宽股权投资试点资金来源,丰富科技企业多元化融资体系。

险资参与 AIC 股权投资试点,可拓宽资产配置渠道、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并探索 “间接股权投资” 新模式。借助 AIC 的专业管理能力,险资可降低直接股权投资的投研门槛,分散单一项目风险。

从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角度看,“险资出资 + AIC 专业化管理” 模式有利于缓解科技企业等实体企业融资难题,增强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力。该模式通过 “股债结合” 为科技企业提供长期资本支持,优化融资结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 “科技 — 产业 — 金融” 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长期来看,这一模式有望成为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力量。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王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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