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是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提升我行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十条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度融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工作专班,积极为相关主体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提高金融服务获得感。
二、切实提升信贷投放支持力度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共建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技术转型升级、设备更新改造,参与乡村振兴、服务三农领域以及养老托幼、医疗、旅游等民生幸福产业。加大融资协调机制“两张清单”应用,全面对接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匹配信贷产品,对“推荐清单”小微企业“应贷尽贷”。强化科技型企业客群信贷服务,配套专门的作业模式,始终为科技型企业贷款优先配置信贷规模,精准满足企业金融需求。充分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首贷户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持续满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融资需求,以抵押、信用等不同担保形式产品,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用好续贷工具,做好存量客户的续贷工作,减轻融资压力,助力“稳产业、稳经济”。
三、加大小微企业金融供给力度
加大走访力度,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实现“推荐清单”内小微企业全覆盖走访、一揽子服务,跟进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金融需求,消除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等融资壁垒。深化首贷户“伙伴银行”建设,建立“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为首贷户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加大小微企业政府担保贷款信贷供给,聚焦外贸、民营、科创、养老、涉农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通过“外贸批次贷”、“养老批次贷”、“政银保担农担批次贷”等特色业务品种,助力小微企业提高获贷能力。加强综合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代发工资、现金管理、增值保值、财务咨询等综合服务,协调解决小微企业除融资需求之外的其他经营困难,助力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建立分支行两级柔性业务团队,加快协同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四、深化科技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优化科技金融组织架构,成立柔性服务团队,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高效化“一站式”金融服务。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信贷服务体系,建立信贷业务调查、审查、审批、存续期管理闭环信贷模式,实现信贷业务直通车。针对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发展阶段特点、金融需求,优化“易创达”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产品体系,提供“线上+线下”产品体系及业务场景,创新运用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多元化资产质押方式,为科技型企业“知产”向“资产”的有效转化提供便利。联动农银集团全牌照子公司,汇集科技金融生态圈伙伴之力,提供“股、债、贷、保、担”综合支持及本外币一体化综合服务,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五、支持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坚持房地产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主动作为,有力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对民营房地产企业支持力度,聚焦项目自身情况,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建立对接机制,持续对接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领会执行最新政策精神,开展配套金融服务。建立交流机制,及时应对新情况、新变化,协调解决工作难点,推动工作见行见效。建立业务快速办理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项目评审,建立绿色通道,采用平行作业、部门会商、优先办结等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六、强化跨境金融配套服务能力
扩大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服务受众面,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便利化服务范围,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降低民营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门槛。统筹运用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的贸易便利化服务。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提升外资企业境内开展股权投资便利化水平和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效率。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加大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导,开展汇率避险主题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汇率衍生产品服务方案设计、线上渠道推广、小微企业专项活动、“期权1元购”等,减轻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成本。
七、提升企业获贷体验和获得感
坚持不同所有制客户一视同仁,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执行统一的准入标准,同等条件下不同所有制客户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原则上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去除重复、冗余以及非关键信息的要求。加大对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支持力度,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经其主动申请,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前开展续贷调查和评审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续贷。简化服务流程,实现线上产品在线自助办理,提高放款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开辟绿色办贷通道,建立线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资金直达。
八、健全落实纾困解难长效机制
落实民营企业纾困工作,加强与债委会、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和一定竞争力,但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综合运用收回再贷、再融资、期限品种调整、承贷主体调整等方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全面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措施”,做好“保交楼”等相关工作,用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等特色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丰富续贷产品,优化续贷服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续接方案,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坚持人民立场和惠民导向,坚决杜绝与非法中介合作,严防各类非法助贷、骗贷行为,防止推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帮助小微企业主动识别、自觉抵制不法贷款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九、强化支持业务发展考核导向
认真践行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导向,在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中设置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专项评价指标,持续加大普惠金融、绿色信贷、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完善配套监测考核,压实支持小微企业的考核导向,针对辖内各经营单位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情况,加大考核力度。
十、协调配置金融服务资源保障
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担保方式以及实际风险水平等因素科学定价。在风险可控、同业可比的前提下,给予合理的贷款利率优惠定价,推动降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加大资源投入,优先保障民营经济、小微企业的信贷规模和服务费用配置,丰富金融产品体系,为相关主体提供高效、多元的金融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认真执行针对小微企业的支付手续费降费措施,在监管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主动增加单位结算账户开户等多项优惠让利措施。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