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除了经营管理外,火灾、爆炸等意外情况防不胜防,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例如,今年4月,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庄回迁楼附近一饭店发生火灾,造成22人死亡、3人受伤。截至当月29日19时,人保财险完成首笔企财险快速预赔。
什么是企财险?企财险是指以机构或团体所有、占有或负有保管义务的位于指定地点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作为财产险的一种,企财险是在火灾保险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1666年9月2日,伦敦发生史上最严重的火灾,正是这场特大火灾,使人们深刻认识到火灾保险的重要性。1667年,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独资开办了一家专门承保火灾保险的营业所。1680年,巴蓬在火灾保险营业所的基础上建立了股份所有制的火灾保险公司。
随着保险业发展及保险人经验积累,保险合同内容和保险费率计算日趋完善,形成当前这种保险责任完备、适用需求广泛、具有综合保障的企财险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企财险主要有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以及若干附加险,主要承保那些可用会计科目来反映又可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来反映的财产,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账外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和商品物资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企财险主险条款相关约定,保险标的分为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不可保财产等三种类型。
其中,可保财产是指保险人可以直接予以承保的财产,包括属于投保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由投保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以及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投保人有利害关系的财产。特约可保财产是指需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价值的作为企财险保险标的的财产。不可保财产是指不可作为企财险合同保险标的的财产,如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等。
近年来,气候风险加剧,企财险的防风险作用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为企业提供及时经济补偿之外充分发挥风险减量作用,能帮助企业防灾减损。
以汛期为例,保险公司依托监测系统,为客户提供汛期气象灾害预警、汛期高风险业务信息,以及城市水淹高风险区域信息,确保汛情动态及时响应。通过临灾定向预警机制发布灾害预警,协同交警放置地下车库、低洼路段警示牌;通过“云端+网络”服务模式,运用APP、短信、公众号等实现预警信息精准触达,助力客户开展临灾风险排查,提前做好防汛准备。
(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