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地方性法规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法治保障

2025-09-29 17:24:12 作者:陈国伟

本网讯 2025年9月29日,安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施行的《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安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来显耀、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王晓红、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朱纪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级调研员杨毅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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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破解保护难题,固化实践经验

来显耀介绍,《条例》于2025年7月30日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安康作为鄂豫陕、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但当前仍存在保护机制不健全、内涵挖掘不深、展示方式单一等问题。《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法治手段固化现有保护经验,破解发展瓶颈,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用好红色资源”的部署要求。

立法亮点:构建全链条保护利用体系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突出四大特点:

一是建立调查认定机制,通过普查、评估、动态名录制度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原址保护原则,规范修缮流程,禁止破坏性利用;

三是推动活化利用,鼓励红色旅游、教育实践与文创融合,严禁低俗化开发;

四是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格局。

资源禀赋:197处革命遗址见证光荣历史

朱纪鹏指出,安康现存革命遗址197处,涵盖红军活动遗址、抗日武装旧址、烈士纪念设施等五类。其中牛蹄岭战役遗址、廖乾五故居等11处遗址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影响。这些资源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展红色旅游的重要载体。

创新实践:“小切口”立法突出安康特色

王晓红表示,《条例》聚焦地方实际问题,提出红色资源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多规衔接,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其“小快灵”立法模式对全国红色遗存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保护成效:提质改造与宣教并重

杨毅军介绍,近年来争取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完成37处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和江口、旬阳烈士陵园提质改造。成立77人英烈故事宣讲团,开展“五进”活动300余场,年均祭扫群众超9万人次,全社会崇敬英烈的氛围日益浓厚。

下一步,安康市将推动《条例》落实与宣传、国土空间等规划协同,强化红色资源系统保护与创新利用,让红色基因赋能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国伟

责任编辑: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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