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位河南IP网友反映,河南新乡丰乐里村内有一处环保监测点,因村子环保不达标,当地禁止燃油车进入村内。村子发布的《通知》提及,禁停区域内有电动汽车的车主,需到村委会登记车牌照,登记录入信息后,每天下午6时可进村充电;若次日早上8时30分后车辆仍在禁停区,累计三次将取消入门资格。

当地禁止燃油车驶入村内,本意是治理环保监测点附近的大气环境。没有燃油车排放废气,空气自然会更洁净,监测结果也极可能达标。但这种防控措施的合理性存疑:如果燃油车的尾气排放符合标准,为何不允许其驶入?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治理方式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干扰。此前,村民驾驶燃油车、电动汽车均可自由进出村子,而现在为了保证监测点的大气环境达标,村民的燃油车只能停在村外,电动汽车也需限时进出村。这既限制了村民的出行自由,也打乱了村民的生活、工作节奏。治理大气污染本是为了造福于民,可当地的治理措施却造成了扰民,村民又何来幸福感?
在这种措施下,监测点周边环境可能确实能达标,当地也可能因“治理成效显著”受到表扬,但这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如果只治理“监测点”这方寸之地,却对区域整体大气污染放任不管,城市大气环境又如何能真正达标?其治理目的并非改善大气环境,而是为了应付检查,通过“造假”让环境治理结果达标。
基层部门只注重监测点附近的环境治理,对非监测区域却不管不顾,这种行为与监管失察密切相关。一些部门只看重监测结果,却忽视了监测环境的真实场景:设置监测点后,有的部门很少派人实地核查监测环境是否真实,对当地治理环境污染的具体方法并不知情,这就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仅针对监测点区域治理环境,非监测区域则放任不管,最终导致监测点的环境监测作用“失灵”、结果“失真”。
对环境治理中的“造假”行为进行整治,需要多管齐下。首先,管理部门要多跑腿、多下现场,实地查看监测点的监测环境是否客观、真实;同时要优化监测方式,多设置流动监测点,实行多点位环境监测,以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其次,要对环境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最后,要引入社会监督,借助民众力量,既解决弄虚作假的问题,也能真正实现环境治理的初衷。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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