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大庆分行被罚多人被警告 "三查"不到位

2026-02-03 11:39:4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29日公布的大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庆金监罚决字〔2026〕1、2、3、4、5、6、7、8、9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

大庆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罚款20万元;分别对张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周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龙岗支行 行长)、李宗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综合营销部客户经理)、郑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风支行 行长)、王志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审查员)、尹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机构中心副主任)、王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任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个贷中心副主任)警告。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樊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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