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重点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对预制菜产品作出规定,以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规范相关产业发展。

“标准”明确,预制菜肴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并规定预制菜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此外,“标准”还对预制菜的原料、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包装标签等各环节强化管理,同时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根据自身经营实际,自主明示菜品加工制作方式。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首次明确定义预制菜。上述“标准”则细化了预制菜的概念,并针对不同环节制定了监管要求,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有效回应了社会舆论关切。
自预制菜进入公众视野以来,长期处于标准缺失的“野蛮生长”状态。一方面,各地监管标准不一,如部分省份将中央厨房配送的半成品纳入强制监管范畴,而另一些省份则仅对即热即烹食品实施抽检,致使跨区域经营的企业面临“多地多标”的合规困境;另一方面,部分餐饮企业为规避监管或降低成本,普遍采取“模糊化”策略,有意无意地掩饰其使用预制菜的事实。
监管标准的缺失与企业的投机行为相互叠加,导致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陷入混乱,市场乱象如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发。消费者点餐如同“开盲盒”,以致纠纷不断。
预制菜“标准”的出台,意味着行业告别监管“空白期”,不仅有助于遏制企业模糊处理的投机做法,澄清一些认知误区,还可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实现从“信息不对称”到“明明白白消费”的转变。
例如,“标准”明确规定:禁止使用防腐剂,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产品冻结结束时中心温度不得超过-18℃,内包装需确保受热不粘连、不变色、不变形,保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标签上需明确标注投料量或成品含量及食用方式提示等。
预制菜国家标准的制订,一方面可通过严格的标准化要求,倒逼企业升级生产流程、健全溯源体系,推动行业从无序竞争迈向规范创新;另一方面,可依托清晰的标签标识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使其“吃得明白、吃得放心”,让餐饮消费告别“开盲盒时代”,使“舌尖上的安全”回归本质。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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