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保险集团因关联交易、偿付额能力报告数据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40万元。
此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相关责任人员张艳秋、张秀美处以警告并罚款共计18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责任编辑:王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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